万物的主宰者

◎宣公上人开示

要知道一切的一切,都是从「一」聚集而成,又要知道「多」,是由很多的「一」而成就的,以前所讲的「○」字,那是超出数外。所谓「超出三界外,不在五行中」。三界就是欲界、色界、无色界。五行就是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。

所有的人,都在五行中,每人的相貌,都具足五行。脸瘦身高,属于木形。头尖下巴宽,属火形。面方色黄,属于土形。面白属于金形,面黑而肥,属于水形。有人是木火土,有人是木火金,有的人本身金木相剋,自己和自己斗争。水形和火形在一起,木形和土形在一起,便会常发生斗争。但「○」字就超出这些数目之外。

一般人认为命运有一定的安排,所谓「命有八尺,难求一丈」。不错!但这是指平常人而言。若是修道人,就不在此数中,修道人,不要问《易经》,那是一般凡夫俗子所用的。修道人的生死尚且能了,何况其他的数呢?更应该超出去,所以不要理会。讲五行不过明白其理而已,其实认真去修行,什麽道理自然而然就会明白。这个「○」字是最要紧的法门!各位要对「○」字用功夫,仔细研究一番,将来一定会有办法,因为它不在数中,数目一开始,就有个「一」,可是「○」字,连「一」也没有了。

知道──「一」多了,就是「众多」。知道──「众多」是由「一」成就。所谓「一本散为万殊,万殊仍归一本」,「一为无量,无量为一」。

为什麽有「无量」?因为有「一」;为什麽有「一」?因为有「无量」。若是「一」生出来,就有很多麻烦事,从「一」生出「二」、「三」、「四」,乃至「八」、「九」、「十」,无穷无尽的数目跟著来了,若是「一」没有了,其他当然也空了。所以说:「一为空处众为空,众为空处一为空」。一粒微尘没有了,一切微尘也没有了;众多微尘空了,一粒微尘也没有了。

诸法没有一个自性,所以无所依赖,但是从互相假和合,而成就一切方便法。

天地间一切万事万物,有些人说在冥冥中有主宰操纵──这是「能作」。一切万事万物──这是「所作」。有个主宰,它能作一切万事万物,一切万事万物是它所作出来的。一般宗教,都是这样说法,可是往真实来讲,没有哪个人能主宰一切万事万物,所以才说「无能作所作」──没有一个能作者,也没有所作。

那是怎样呢?所有一切的一切,都是起惑、造业、受报。业是从什麽地方生出来?是从妄想所感召出来。在最初是不觉,不觉就是无明;因为无明,就生出迷惑。若是没有无明,就没有迷惑;有了迷惑,就生出妄想。有了妄想,就造出种种的业。

所造的业,是善因,就有善的果报;是恶因,就有恶的果报;是不善不恶因,就有不善不恶的果报。所以众生所遭遇,无非是自己所造的,没有人来支配所造的。乃至在轮迴中转来转去,不能出离,随业而受果报,生生死死,死死生生,永不离开生死。怎能知道是这样呢?若是离开这种道理,就没有其他道理可讲了。

有的宗教,主张世间一切是受神的支配,既然是受神的支配,那麽,造善造恶与自己就没有关系。但到时候受果报,还是要自己去受,神帮不了忙,可见这是不合理的道理。因为这缘故,所以说果报是从自己的业感召生出来。正所谓「如是因,如是果」。好像有人,主使别人去杀人,这人虽然犯罪,可是主使人也有罪。如果神来支配我们,一切一切都由神来作主。那麽,我们所造的业,神应该分一半果报,才合情理。如果不是这样,神教我们所作的事情,罪全归我们受,这就不平等、不合理了!

我们自己所造的业,与他人无关。所作是善事,就得善的果报;所作是恶事,就得恶的果报,这是很合理的因果。所以我们一举一动,并不受任何人或神来支配。如果真是受神支配的话,就不应该教我们作种种恶,只要作种种善,这样才对。因为神不愿意人作恶事,希望人作善事。如果神没有这个能力,那麽,我们作恶,还是自己受报,作功德是祂的,作恶是自己承担的,这太不合逻辑学了。